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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林盟仁(法院一乙)
高中:彰化高中
分數:推甄64級分

曾經聽過一個問題:「銘傳法律和北大法律的師資,有沒有一樣?」
  
「不一樣。」我比較過了,是不一樣。
  
「銘傳法律和北大法律的師資不一樣,我們有大法官老師、監察委員老師、法官兼庭長老師、執業律師老師……我們的師資於實務層面很強。」因為學校地點很好,適合學術活動。

而我想國考是否錄取你為司法官絕對不因你是北大,而是因為你有能力讓你變成司法官。

一個法律系學生想要當司法官,必要融會貫通各層法理、熟悉法律實務,加上優良英文能力。要當司法官大家要讀的都一樣,一樣都是法理和現行條文,並不是讀北大法律就和我讀的法律不一樣,勝負到底只在於誰能讀得好!
我認為我在銘傳能比在北大讀得更好,所以,2009年三月,我在各校法律系裡選了銘傳。

5到6分鐘內被認定是好的備審資料是如何?是看了會喜歡、會感動。

那麼,老師喜歡什麼樣子的備審資料?

最基本的是容易閱讀,字不五顏六色、不太小太密,是重點名詞套上粗體黑字。有想法的,不平凡,10頁加減2頁就好,附上一大疊獎狀是絕對沒用的!
為什麼老師會被一個學生感動?

第二重觀念,感動老師:忠孝仁愛信義和平、愛國愛民、肩扛重任,沒有你來讀法律幼稚園的小朋友就沒有免費營養午餐吃,也就是說,讀法律的理由有著不凡意義。

第三重觀念:面試時,老師喜歡給認定為有能力之學生高分。
所以當天要表現出很有能力的樣子,具體而言就是:雄壯、威武、嚴肅、剛直、安靜、堅強、確實、速潔、沉著、忍耐、機警、勇敢。

當初我面試,穿的是彰中制服加亮晶晶皮鞋,額外帶了畫作、書面中英文自我介紹全文、獎狀實物(備審資料後面附一大堆是沒用的!選幾張最高榮譽親手帶去,證照帶了也很好。)

面試只有一關,當場會有三位考官老師,不論回答哪位老師的問題,回答當時都要和每位老師交流眼神。

第一,老師會要你自我介紹,如果父母親的工作與法律無相關,勿主動提。流水帳會讓老師厭倦,不可以飄渺地說自己熱心助人、熱心公益,不要講這種廢話,直言你是誰、做過什麼事情,解釋為什麼要去做,這個原則其實和備審資料的寫作原則一樣。

第二,三位老師都會針對備審資料提及的內容輪番發問或和你討論。所以要回答這些針對背審資料的問題之前提就是深度地準備自己在備審資料裡面所提及的內容。例如:備審資料裡寫我的目標是當檢察官時,老師就會問你,要如何做好檢察官的職責。

我想和未來學弟妹說:「法律系是個重開的新局,高中課業影響你不多,一切都是新的開始;想要贏過其他大學的對手,應該認真活在每個當下,死不放棄。」
個人無名:http://www.wretch.cc/blog/lemon777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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