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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推薦

銘傳大學甄選入學繁星推薦名額266

校排前40%   3/11公告錄取 3/11寄發錄取通知

 

  銘傳大學為了擴大入學管道,102學年度31院系每一學系均設有學校繁星推薦及申請入學管道,其中繁星推薦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以前40%為標準,各系分發比序採計學科不同,請詳閱簡章,將於3/11寄發錄取通知。

 

個人申請

銘傳大學甄選入學個人申請名額1756

3/22寄送第二階段通知3/22-26上綱填報3/28前繳費寄書面資料4/13面試4/19放榜

 綜觀銘傳大學各學系的申請入學,除風保系、企管系、應英系、數媒系、建築系採計學測成績及面試外,其餘學系採計學測成績、面試及審查資料。傳播學院及觀光學院等二學系金門分部僅採書面審查。  

 

 在學測成績比例上,醫工系佔30%,商設系、品設系、建築系、都防系、資管系、資工系、資傳系、電子系、電通系、觀光學院(桃園校區)40%,其餘學系佔50%。其中商設系及華教系僅採計國文、英文;電通系、觀院、統資、資管、數媒採計國文、英文、數學;其餘學系採計學科不等。

 

   考生於通過本校第一階段學科能力測驗篩選後,請務必於102321日(星期四)上午1000起至本校網頁內詳細閱讀本校「102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須知」,本校不再另函通知。

 

  102326日前請至本校網頁報名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及列印「報名信封格式」

 

  102328日前請至本校網頁列印繳費單,完成繳費手續。將第二階段應繳交之書面審查資料於信封上貼妥「報名信封格式」後,以掛號郵寄至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註冊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若因此而影響權益,其責任概由考生自行負責)。*桃園校區及金門分部各學系第二階段應交之審查資料一律寄台北校區註冊組彙整。

 

 銘傳大學申請入學面試於4/13舉行,4/19公告錄取名單。考生於甄試當日,須持身分證正本應試。各學系面試時間及地點可於3/31下午2:00起至網頁查詢。

 

應英系和華教系以英語面試,其餘中文為重英文為輔。  

 

 在審查資料部份,同學需依簡章規定,於3/28前繳交相關資料,其中財金法律系、應中系、應英系、建築系、觀光學院(桃園校區)需繳交3份;華教系、傳播學院(台北及金門)2份外,其餘學系裝訂1份即可。至於內容部份,除了應英系需要英自傳及讀書計劃,華教系需中英文自傳及讀書計劃外,其餘學系大多需提供高中在校成績、讀書計劃、自傳、社團參與、競賽成果、檢定證照及其他有利甄選的證明文件。另商設系、數媒系需繳交作品集,都防系面試時可自行攜帶有利於成績審查的個人作品集,而建築系、品設系則於面試當日繳交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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